一、法源依據:法鼓文理學院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
二、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對象
(一) 博、碩士班及學位學程學生。
(二) 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
三、推動措施
(一) 申請學位考試,須檢附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課證明。
(二) 首次申請計畫人員: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訓練證明。
四、通過方案(以下擇一)
方案一、「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之網路教學6小時
1. 經平台測驗後,成績達及格標準後自行下載證明。
2. 檢附成績修課證明,交至學系、學群辦公室驗證。
方案二、 修習本校
法鼓文理學院「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可抵免認列課程表(113學年起入學學生不適用)
1. 佛教學系111學年前入學之研究生,另有研究倫理強化措施–
佛教學系研究倫理教育可抵免認列課程強化措施
2. 修業完成且成績及格,檢附成績單,交至學系、學群辦公室驗證。
五、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一) 網頁平台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