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國內差旅費

2.4

Step1.  撰寫簽陳(請款、請假使用)
1.上簽簽陳(會辦教學單位、會計室):述明會議時間地點、
計畫編號、經費規劃等資訊。
2.如需預借經費,請於簽陳內載明預借經費並會辦總務處出納。
3.檢附核定清單、經費規劃表等相關資料。

Step2. 請購
1.依行政院「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與本校
「法鼓文理學院教職員工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
2.檢附核准簽陳、核定清單、經費規劃表,登錄校內行政系統進行請購。
3.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及膳雜費。

Step3. 核銷
1.出差事畢,應於十五日內檢具出差旅費報告表辦理核銷作業。
2.應檢附符合規定之票根、購票證明、收據、
移地研究記錄或活動照片等文件覈實報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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