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倫理教育課程

一、法源依據法鼓文理學院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

二、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對象
(一) 106學年度起入學之博、碩士班及學位學程學生。
(二) 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

三、推動措施
(一) 申請學位考試,須檢附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課程修課證明。
(二) 首次申請計畫人員: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訓練證明。

四、通過方案(以下擇一)
方案一、「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之網路教學6小時
1. 經平台測驗後,成績達及格標準後自行下載證明。
2. 檢附成績修課證明,交至學系、學群辦公室驗證。

方案二、 修習本校
法鼓文理學院「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可抵免認列課程表(113學年起入學學生不適用
)
1. 
佛教學系111學年前入學之研究生,另有研究倫理強化措施–
佛教學系研究倫理教育可抵免認列課程強化措施
2. 修業完成且成績及格,檢附成績單,交至學系、學群辦公室驗證。

五、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一) 
網頁平台入口
5.1

(二) 平台使用方式
1. 平台使用手冊
2. 教學影片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