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源依據:法鼓文理學院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
二、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對象
(一) 106學年度起入學之博、碩士班及學位學程學生。
(二) 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
三、推動措施
(一) 申請學位考試,須檢附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課程修課證明。
(二) 首次申請計畫人員: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訓練證明。
四、通過方案(以下擇一)
方案一、「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之網路教學
1. 經平台測驗後,成績達及格標準後自行下載證明。
2. 檢附成績修課證明,交至學系、學群辦公室驗證。
方案二、 修習本校法鼓文理學院「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可抵免認列課程表
1. 佛教學系111學年前入學之研究生,另有研究倫理強化措施–
佛教學系研究倫理教育可抵免認列課程強化措施
2. 修業完成且成績及格,檢附成績單,交至學系、學群辦公室驗證。
方案三、取得人體試驗委員會(IRB)所頒核可證書
檢附IRB核可證書後,交至學系、學群辦公室驗證。
五、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一) 網頁平台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