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研究獎勵

一、 標題: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作業

二、 申請資格(符下述條件之一):
(一) 本校專任教學研究人員,三年內曾執行科技部計畫。
(二)  五年內任職於國外學術研究機構。

三、 申請時間:每年依研發組公告時限辦理(約每年4 – 5月份)

四、 審查流程:收件後,依當學期校級教評會委員名單,簽請籌組校內審查小組。

五、 成果績效要求:
(一) 獲獎勵者於補助期間應提出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案申請,或具有以本校名義主持之研究計畫申請案。
(二) 獲獎勵者於補助期間應以本校教師名義投稿著作至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期刊、出版品或學術會議。
(三) 獲獎勵者應於補助期間結束前繳交具體且完整之績效報告。

六、相關法規
(一)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107.5.8)
(二) 法鼓文理學院申請國科會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107學年第02次行政會議)
(三)法鼓文理學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作業要點(108學年第3次行政會議)

七、相關連結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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