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出席國際會議相關業務

科技部-出席國際會議補助業務

Q1:教師申請科技部出席國際會議要如何辦理?

A:教師得依據「科技部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提出申請,於國際會議舉辦日六星期前向科技部提出補助申請(採線上申請)。申請方式請至科技部首頁登入研究人才個人網→研究補助線上申請→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申請,申請後須點選繳交送出,由校方彙整端確認後送達科技部。

 

Q2:科技部申請出席國際會議的額度限制為何?

A:1.申請人在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同一會計年度獲補助二次者,下一會計年度暫停受理其申請。

2.申請人已向其他單位申請相同補助者,不得同時向科技部重複申請;論文為合著者(含學生),每一論文以補助一人發表為限。

3.補助經費為總額補助,其項目如下:

(1)往返機票費用:由國內至會議地點最直接航程之飛機票。機票費按科技部核定之上限金額補助,惟報銷時不得超過科技部補助之上限。機票由受補助人於出國前自行墊款購買,以搭乘本國籍之班機為限。但因故無法搭乘本國籍班機者,應填具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經任職機構首長或授權代理人核定後改搭乘外國籍班機。

(2)出國期間之生活費用。

(3)出席會議之註冊費用。

(4)手續費(包括護照費、簽證費及機場服務費)。

(5)保險費(因公赴國外出差人員綜合保險金額新臺幣四佰萬元)

以上各項補助費用,由受補助人於出國時先行墊付。

4.目前科技部不補助中國大陸所主辦的會議,然若會議由國際單位所主辦,而大陸僅是協辦單位或會議地點是在大陸者,仍可申請補助。香港目前已認定為大陸地區,所主辦的會議比照大陸地區辦理。

 

Q3:科技部申請出席國際會議經費核銷所需單據為何?

A:教師返國後一個月內將下列單據訂於黏存單上(12),依表單上行政流程辦理經費核銷。

教師返國後一個月內,依行政流程辦理經費核銷。

帳務核銷所需附上的資料為:

(1)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

(2)相關核銷單據:

  1. 登機證 b. 電子機票
  2. 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 機票購票證明
  3. 如搭乘外籍航空班機者,須另檢附「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3)註冊費收據(如付款方式為刷卡者,請檢附信用卡帳單)

(4)外幣匯率表(出國前一天之即期賣出匯率)

(5)生活費日支數額表(請依中央公布最新版本為主)

(7)出席國際會議報告書或會議資料

(8)科技部補助公文或核定清單影本

(9)會議議程

 

Q4: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可向科技部提出經費補助申請嗎?

A:1.科技部補助碩博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相關辦法請見「科技部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

2.會議舉辦首日所屬月份前兩個月的月底(如會議舉辦首日為31,則須於131前提出申請)向國科會提出申請(採線上申請),逾期不受理申請。

3.申請人在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論文為合著者(含教師),每一論文以補助一人發表為限。

4.補助經費採總額補助,補助項目有往返機票費用與出席會議之註冊費用。各項補助費用,由受補助人於出國時先行墊付。

5.受補助人應於返國後十五日內,備妥相關單據12份(教職員工國外差旅報告表專案計畫人員出差申請單、相關經費核銷單據及國科會補助公文影本),依據表單上行政流程辦理經費核銷,並於科技部網站線上系統繳交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報告,始得辦理經費報銷。

Q1:教師申請科技部出席國際會議要如何辦理?

A:教師得依據「科技部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提出申請,於國際會議舉辦日六星期前向科技部提出補助申請(採線上申請)。申請方式請至科技部首頁登入研究人才個人網→研究補助線上申請→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申請,申請後須點選繳交送出,由校方彙整端確認後送達科技部。

 

Q2:科技部申請出席國際會議的額度限制為何?

A:1.申請人在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同一會計年度獲補助二次者,下一會計年度暫停受理其申請。

2.申請人已向其他單位申請相同補助者,不得同時向科技部重複申請;論文為合著者(含學生),每一論文以補助一人發表為限。

3.補助經費為總額補助,其項目如下:

(1)往返機票費用:由國內至會議地點最直接航程之飛機票。機票費按科技部核定之上限金額補助,惟報銷時不得超過科技部補助之上限。機票由受補助人於出國前自行墊款購買,以搭乘本國籍之班機為限。但因故無法搭乘本國籍班機者,應填具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經任職機構首長或授權代理人核定後改搭乘外國籍班機。

(2)出國期間之生活費用。

(3)出席會議之註冊費用。

(4)手續費(包括護照費、簽證費及機場服務費)。

(5)保險費(因公赴國外出差人員綜合保險金額新臺幣四佰萬元)

以上各項補助費用,由受補助人於出國時先行墊付。

4.目前科技部不補助中國大陸所主辦的會議,然若會議由國際單位所主辦,而大陸僅是協辦單位或會議地點是在大陸者,仍可申請補助。香港目前已認定為大陸地區,所主辦的會議比照大陸地區辦理。

 

Q3:科技部申請出席國際會議經費核銷所需單據為何?

A:教師返國後一個月內將下列單據訂於黏存單上(12),依表單上行政流程辦理經費核銷。

         帳務核銷所需附上的資料為:

            (1)元智大學教職員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

   (2)相關核銷單據:

       a. 登機證

       b. 電子機票

       c. 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買受人:元智大學) / 機票購票證明(如付款方式為刷卡者,請檢附信用卡帳單)

       d. 如搭乘外籍航空班機者,須另檢附「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3)註冊費收據(如付款方式為刷卡者,請檢附信用卡帳單)

   (4)外幣匯率表(出國前一天之即期賣出匯率)

   (5)生活費日支數額表(請依中央公布最新版本為主)

   (6)元智大學教職員國外出差申請單

   (7)出席國際會議報告書

   (8)科技部補助公文影本

   (9)會議議程       

並請於國科會線上完成繳交報告及經費支用填報,以利校方向國科會辦理結案請款。

 

Q4: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可向科技部提出經費補助申請嗎?

A:1.科技部補助碩博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相關辦法請見「科技部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

2.會議舉辦首日所屬月份前兩個月的月底(如會議舉辦首日為31,則須於131前提出申請)向國科會提出申請(採線上申請),逾期不受理申請。

3.申請人在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論文為合著者(含教師),每一論文以補助一人發表為限。

4.補助經費採總額補助,補助項目有往返機票費用與出席會議之註冊費用。各項補助費用,由受補助人於出國時先行墊付。

5.受補助人應於返國後十五日內,備妥相關單據12份(教職員工國外差旅報告表專案計畫人員出差申請單、相關經費核銷單據及國科會補助公文影本),依據表單上行政流程辦理經費核銷,並於科技部網站線上系統繳交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報告,始得辦理經費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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